儋州市美万新村原村支书符志聪因贪污4万一审被判刑一年3个月
编辑:【石屋之家】更新时间:【2013-01-21】浏览次数:【3408】
转载自: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村支书被判刑后仍领工资
儋州市和庆镇美万新村是一个仅有65户268人的自然村,但它又是拥有齐全的村“两委”干部的行政村。该村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符志聪因侵吞国家“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项目资金4万元,于去年10月份,被儋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而符志聪被判刑后,仍在领取工资。
村支书侵吞橡胶新技术项目资金
去年12月26日,网友“星星之火焰LB时”在网上发帖《儋州市和庆镇某村书记贪污被判刑还能正常领薪水》,称“美万新村党支部书记符某,因贪污被判两年有期徒刑,但其在美万新村还没有免去职务,并且还能正常领取薪水,这是什么世道???这样的经济犯还有此待遇??这些疑问谁能解答?”
知情人向南国都市报记者透露了符志聪的贪污经过。
橡胶是美万新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目前,该村有橡胶4500亩,其中开割橡胶5.6万株。2005年初,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确定儋州市“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为该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之一,获得专项行动计划资金支持。儋州市选定和庆镇美万新村为项目实施点之一。
2006年3月,我省科技厅、财政厅计划拨付“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新技术与新品种引进费、技术示范应用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60万元。之后,儋州市科学技术局与美万新村签订协议书,主要内容为:美万新村提供3000亩橡胶树,作为“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示范基地;儋州市科学技术局统一购买配套增肥配送。
2009年12月24日,儋州市科学技术局核验拨付给美万新村基地配送增肥经费13.2万元,折算增肥数量为39吨。经儋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决定由儋州市富克符冠扬化肥农药店为美万新村基地配送增肥。
儋州市科学技术局将购买化肥款支付给符冠扬后,符冠扬开始给美万新村橡胶基地配送各类增肥。至2010年9月份,符冠扬供应该基地复合肥量尚差13吨。符志聪催促继续供应未果后,要求符冠扬将差量复合肥折合成现金4万元。符冠扬表示同意,在扣除未配送增肥销售利润和税款后,折算成现金41603.4元,并于同年9月10日在那大镇“金钥匙”娱乐城停车场将4万元交给符志聪。
符志聪收取未配送增肥折算款后,自己拿走2万元,将其中2万元交给美万新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富传保管,并交待要送科技局有关人员。该笔款项4万元从未入账。
2012年5月,有关部门追查项目落实情况,导致此事东窗事发。同年5月24日,杨富传向检察机关退回2万元。5月29日,符志聪被逮捕,并于6月4日向检察机关退回另外2万元。
为逃避责任企图传纸条串供
美万新村一位村民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庭审时符志聪辩称,自己所拿的2万元钱都花在村委会开支上或借给村民了,因此他的行为不是贪污,而是挪用资金。
符志聪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符志聪作为美万新村书记,在实施“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项目中,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人员,也不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人员,不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而且挪用资金数额为2万元,而不是4万元。此外,符志聪供述与证人杨富传证言证实,杨富传存放的2万元,用于送给科技局领导。被告人符志聪主观上没有挪用该款项之故意,因此犯罪数额不应将这2万元计算在内。
据了解,符志聪在向侦查机关交代和供述了侵吞公款用于个人花销事实后,为逃脱罪责,企图传出纸条与符某昌串供其所拿的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但该纸条被侦查人员缴获。经过侦查机关核实,符某昌否认了符志聪曾用2万元支付工程款事实。串供被揭穿,符志聪又以所拿未配送增肥折算款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或者借给村民进行辩解。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符志聪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有关国家机关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方法,侵吞国家“橡胶树割制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项目资金4万元,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去年10月9日,一审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符志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村副书记称仍给符志聪发工资
符志聪已于去年10月领刑,那么是否如网友所说那样,还在领取工资呢?南国都市报两次前往儋州市和庆镇采访。
去年12月28日下午4点,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和庆镇美万新村时,只见办公楼大门紧闭。随后记者找到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富传。对于符志聪的案件情况,杨富传不愿多说。他说,他们村干部的工资分两部分发,一部分是镇里发,一部分是村里发。像符志聪这样,镇里给他发600元,相应的村里也发600元,村里发的工资是以现金发放的。
南国都市报记者问,村里及村干部是否知道符志聪被判刑了,他的工资是否还在正常发放?
杨富传说,他不清楚符志聪有没有被判刑,村里现在还给他发工资,工资是由符志聪的爱人代为领取的。
今年1月18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儋州市和庆镇政府采访时,提出两个问题:一是镇里对符志聪有没有做过什么处理?二是符志聪的工资是否仍在发放?
一位镇干部说,在符志聪出事后,该镇已免去其美万新村党支部书记一职,但其工资仍在发放。按镇里关于村干部工资发放的规定,先发放60%,剩下40%做为绩效工资,年底时根据本人年终考核情况来决定是否足额发放。
在交谈中,该干部电话请示镇主要领导后,对南国都市报记者说,他不清楚符志聪的工资发放情况,要采访的话,需要经过当地宣传部门同意后,该镇才接受采访。
去年12月28日,记者在美万新村村务公开栏上看到,上面依然贴着符志聪的照片和职务。
当事人档案
符志聪,男,1961年5月15日出生,儋州市人,汉族,高中文化,儋州市和庆镇美万新村村委会党支部原书记。于2012年5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逮捕。其于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任美万新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0年6月换届选举时,连任美万新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作者:聂元剑